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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过节福利多数单位没动静 山东正制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2014年12月27日)
反四风展开之后,职工正常福利在中央官方文件中得以正名。可是现实中,哪些福利属于正常福利难界定,企事业单位怕“把握”不好而不敢擅自行动,致使工薪阶层的正常福利被误伤。 过节福利多数单位没动静 元旦、春节临近,职工福利发放成为不少单位职工关心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与去年类似,很多单位在发职工福利上并没动静。山东省直部门的一名公务员说,“这两年过节福利全没有,没听说今年还要发东西。”另一位省直事业单位的员工表示,“肯定是不发了,马上就元旦了,前些年这个时候早就发下来了。” 鲁南地区一县级市某镇政府人员说,“今年没听说要发,不发的多,现在管那么严。不发已经是常态了,都习惯了。”也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取消了职工福利。记者采访的一名中央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说,元旦过节福利已经发下来了,是一袋杂粮,价值100元左右,资金来源是工会会费。“与之前相比,东西虽然不多,但心里暖洋洋的,毕竟是过节,咱中国人重视这份情义。” 我省正在制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 对于纠四风误伤职工福利的说法,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执行研究员刘山鹰表示,反腐纠正四风的前期,一些要求比较严厉,甚至是矫枉过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些基层单位错误理解中央政策,连职工的正当福利都予以取消,显然不合适。 刘山鹰说,过年过节互赠礼物是国人传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滋生腐败,但不可“一棍子打死”。“对传统文化应该批判继承,逐渐纳入制度化的轨道。”有部分中直单位恢复发放节日福利,对此,刘山鹰认为,这是很好的转变。“在有依据的情况下,应发放职工福利;反四风,应该主要约束领导干部,基层职工的权益不能因此受损。 刘山鹰建议,目前很多单位是想发却不敢发,因为没有上级的明确规定,害怕曲解政策规定而造成违规发放。“建议将职工福利发放纳入制度化轨道,不要让大家猜来猜去。”记者从我省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制定职工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
作者: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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