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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物业服务企业今年起考评定级 业主参与打分(2015年01月15日)


    1月12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去年12月16日,市住建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从2015年起对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施行信用考评管理。
  《办法》明确信用考评的物业服务企业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外地来日照企业。考评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1月1日至 12月 31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根据企业信用考评得分情况综合评定。
  同步配发的《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评分细则》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加减分制,基准分为100分。得分在110分以上的为甲级,90分以上110分以下的为乙级,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丙级,80分以下的为丁级。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各级表彰或荣誉的给予最高20分的加分。
  在物业资质使用、物业服务、物业收费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扣分。其中还明确规定,若有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停止物业服务、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得 0分。年度考评分值由市、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评分及小区业主评议打分四项组成,占分比例分别为 20%、20%、30%、30%。
  《办法》还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投标、资质管理、创先评优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物业主管部门将根据减分情况,对物业企业进行处理:年度日常累计减分达到 25分的,一年内该企业不得参加创先评优活动;市物业主管部门核查其资质条件,一年内不予晋升资质,视情况予以降低资质等级,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作者: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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