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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进一步简化手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15年02月10日)
为更好服务普通高校毕业生,营造良好就业服务环境,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努力推动实现就近就便服务、高效顺畅就业。 属地化管理,就近就便服务。对中央、省驻日照单位接收毕业生的,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确认手续;对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日照就业的,可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等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激活个人网上账号后进行网上签约,再按照相应程序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 信息化办理,省时省力增效。毕业生在改派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和择业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签约,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并持本人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即可。应届及择业期内毕业生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持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及审核备案材料等到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网上就业协议鉴证、就业情况确认等手续。 专业化处理,前后衔接有序。择业期满后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介绍手续。为方便毕业生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纳等手续,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后,应当及时在就业信息网上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在30日内完成毕业生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和就业情况确认手续。
作者:贾纯忠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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