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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筑牢农村生态保护的基石(2015年03月09日)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与发展农村经济并不是一道非此即彼、有你无我的单选题。出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禁一些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会对农村经济发展有一定的阻碍,对农民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它却能提升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众多事实表明,农村经济发展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保障,发展肯定走进死胡同。

  农民是农村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只有主体活起来,才能激发原动力。当前,一些农民存在的不讲卫生、不讲文明等陋习,是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造成的,要立即改变并不容易。文明的养成需要教化引导。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农村干部群众进行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培训,使农民充分认识生态建设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最终形成全体农民共同参与的生态行为习惯。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长久大计,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和谐稳定。只有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才能确保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像招贤镇不断完善乡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将“门前卫生三包”等制度明确写入村规民约,形成了镇、村、户联动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维护了村容的整洁。

  思路决定出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目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活与环境的良好共存,体现和谐稳定、环境优美的新农村风貌和绿色发展的内涵。而要让两者统一就需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的创造性结合。这也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东港区陈疃镇西尚沟村引进沃林农业有限公司建设集科研育苗、精深加工、生态旅游、休闲采摘于一体的大型蓝莓产业化基地。这个项目在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建设新农村,需要筑牢农村生态保护的基石。只有建设生态文明,环境良好,才能守护住农村的青山绿水,真正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方净土。


作者:林 虎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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