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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出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5年04月07日)
近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日照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保障从业人员、公众和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此《预案》主要适用于日照市境内可能发生的或危及日照市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事故,主要包括放射源丢失、被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等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质(除易裂变核材料外)运输中发生的事故;航天器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预案》明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日照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命令后,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辐射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 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每2年组织一次综合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据统计,目前,日照共有122家辐射工作单位,其中在用放射源171个,分布在15家企业。
作者:史树梅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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