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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对举牌揽客占道经营行为“亮剑”(2015年07月24日)


    7月23日,记者从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我市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严打”市民反映突出的在重要公共场所和主干道上举牌揽客、占道经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秩序,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据悉,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区域是沈海高速公路日照北出入口、广场、东引线、山海路,日兰高速公路零公里出入口、广场、东引线,迎宾路、海曲东路、碧海路、北海路等重要公共场所及道路。重点整治占道举牌揽客、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我市成立了旅游旺季市区主干道举牌揽客、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并从公安、城管、工商、旅游、公路、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划分区域集中整治。
  从7月28日至10月8日,各执法单位将集中执法人员,划分责任区域,联合上路巡查,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有电子监控资源的,开展网上巡逻。发现扰乱公告场所秩序、非法拦截或强登、扒乘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影响其正常行驶的行为,由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在道路上举牌揽客、占道经营的,由工商部门追溯所在的经营业户,涉嫌无照经营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罚。对占用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和停车场以及摆摊设点的,城建道路区域内由城管执法依照《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处罚,公路区域内由公路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处罚。对驾驶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违法停车以及占用道路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
  对查处的非法上路举牌揽客、占道经营设点行为,执法部门将通过相关区政府(管委)及时通报当事人及指使人所在地街道、村居,由街道、村居上门落实责令改正等工作。查明指使人为饭店或者宾馆等单位的,执法部门同时通报给工商、旅游部门依照相关职权落实处罚。旅游业户违法违规信息将纳入旅游业户诚信系统记录,并定期在旅游企业“红黑榜”上通报。


作者:迟锐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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