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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已有五项国家级“非遗”(2015年12月04日)
12月2日召开的日照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目前全市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名录项目5项,有省级名录项目14项。 5项国家级“非遗”分别是:“过门笺”“满江红”“渔民节”“秃尾巴老李传说”“孟姜女的传说”。 14项省级名录项目除了已被列入国家级名录的5项之外,其他9项分别是:“岚山渔民号子”“黄墩皮影戏”“五莲剪纸”“五莲割花技艺”“周姑戏”“转秋千会”“传统小船制造技艺”“日照黑陶烧制技艺”“莒县查拳”。 据悉,“五莲茂腔”“三庄石雕石刻”已经省文化厅公示拟列入第四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即将报请省政府公布。 延伸阅读>>“非遗”申报程序和要求 我市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例如申报市级项目须先取得县级名录资格);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需要满足标准如下: 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扎根于相关地域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作者: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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