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旅游 | 房产 | 资讯 | 体育 | 企业 | 图片 | 视频 | 政府 | 政协 | 网上日照 | 渔家乐 | 酒店预订
|港城快讯|
日照市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2016年10月29日)
为有效做好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近日,日照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一方面,落实父母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另一方面,落实区县政府(管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关爱保护和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通过完善救助保护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救助保护评估帮扶机制、强化救助保护干预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源头预防机制,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其中,对吸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成员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1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在用地保障、财政政策、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通过政府购买部分公益岗位,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家庭成员就业。 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力度,到2017年年底,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指导培训的兼职教师;免除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学杂费用,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住校;实施“乡镇幼儿园建设项目”,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社区建设1所达到省定办园标准的幼儿园,或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服务半径1.5公里”的原则建设村办幼儿园,实现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通过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争到2016年底前,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数据库全面建立;2018年底前,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2020年底前,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意识普遍增强。(记者 费洪芹 通讯员 许强)
作者: 来源: 日照日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