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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中院出台文件为“旅游富市”保驾护航(2016年12月22日)



  12月21日讯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日照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旅游富市”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开启旅游纠纷案件绿色通道,严厉打击宰客等行为,积极为全市“旅游富市”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要开启涉旅游纠纷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凡涉及此类案件,立案部门应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移送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在客流量持续较大的地区、旅游景区,增设人民法庭,如增设山海天人民法庭,加强对山海天地区滨海旅游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万平口、五莲山、九仙山、浮来山等山岳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

  全市法院要建立完善与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行政机关的诉调对接关系,充分运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特邀调解、信访调解、律师调解“五环调解法”,力促一部分矛盾纠纷在开庭审理前得到化解;针对旅游纠纷案件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要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程序,本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尽可能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力争就地受理、审理、调解和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对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涉及旅游产业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及哄抢、盗窃、破坏或故意毁坏电力、交通、通讯设施等各种犯罪活动,严惩违法过度开发行为、不文明旅游行为,切实保障稳定发展环境;依法打击消费欺诈、强买强卖等宰客行为,打击“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缩短游览时间、减少旅游服务项目,在接待旅游者过程中降低或变相降低旅游合同约定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要综合运用保护权利、明确义务履行、落实违约责任等手段,有力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胡芳泰)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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